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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建“企业孵化大市场”
来自:大公网四川频道 发布时间:2014-10-09
    大公网四川频道讯(记者向芸成都9日电)今日,成都高新区正式对外发布《2014年改革创新工作要点》,提出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和文化建设、营造与国际接轨的发展环境、加大政府自身改革激发活力四大改革创新目标,以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18条具体措施。
    据悉,这份《要点》中的不少措施,不仅对于成都高新区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成都市、四川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的创新示范价值。如提出建立国内首个“企业孵化大市场”,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制订《成都高新区条例》等多项内容,都有利于将成都高新区打造成“最具市场效率、最具公平公正、最具创新活力、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体制机制新区。”
    建国内首个“企业孵化大市场”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局面得到较大改善,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并出现了从“融资难”到“融资贵”的现象。作为全国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区域,成都高新区在全国首创“梯形融资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成立国内首个“企业孵化大市场”,以标准化股权或标准化金融合约交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探索中小微型企业培育新机制。
    “所谓孵化大市场,是以某一区域内的孵化器或孵化器集群为依托,集路演、融资、要素转让、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交易平台。”成都高新区发展策划局负责人说,孵化大市场具有四大优势,一是交易成本低,二是交易简便快,三是信息成本低,四是资金活力强。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孵化大市场将演变为一种为企业解决问题的综合平台。“其本质在于实现从企业孵化到加速成长的一体化进程,通过正式或非正式协议进行组织对接与功能耦合,构建一条高效、动态、完整的创新服务链,实现创新服务资源的高效利用。”目前,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科技局已经在牵头制定“企业孵化大市场”细化方案。
    此外,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要起决定性作用”的总体设计,成都高新区《要点》明确,要“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具体包括“探索企业培育市场化机制”、“推行科技创新市场化”、“推进投资服务市场化”三个方面。
    在“探索企业培育市场化机制”方面,成都高新区将成立国内首个“企业孵化大市场”,探索中小微型企业培育新机制;优化政府扶持资金多元化配置方式,按照市场主导、公开竞争、择优扶优原则,遴选骨干企业加以培育;以担保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对上市后备企业、重点企业加强培育;探索重大新药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深化分工合作模式,筹建政府主导的GMP公共工厂,降低生物医药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
    在“推行科技创新市场化”方面,成都高新区将完善科技企业梯级孵化培育体系,促进多元化投资主体建设企业培育载体,鼓励创新中心共建共管虚拟孵化器,年内筹集10万平方米孵化载体;鼓励企业吸纳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试点科技项目后补助支持方式;大力引进和培育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各类新型研发中心升级。
    营造与国际接轨的发展环境
    今年以来,成都高新区已陆续实施多项改革措施。7月17日,成都高新区发布了其首份负面清单,涉及6个行业/产业、17个领域;在“特别管理措施”方面,包含《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69条、《内资准入负面清单》19条,聚焦于其“三次创业”主导产业及配套行业。
    从10月1日起,成都高新区在全市率先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10月8日下午,成都市高新工商局向“成都市绿满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放成都市首份“先照后证”工商营业执照。
    《要点》进一步提出,负面清单管理等改革举措还将进一步深化。目前,在推行负面清单、准许清单、监管清单“三单”管理工作试点方面,成都高新区正在抓紧制定准许清单,今年内可望公布实施,监管清单也正在积极梳理中。为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要点》提出,将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打造“无费区域”。
    《要点》明确,将大力推动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更加便利的海关监管制度,拓展区域保税功能,实施更加便利的检验检疫制度,逐步将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内陆开放示范区。
    在提升政府服务方面,成都高新区将建立“企业服务数据库”和“居民服务数据库”,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探索规划行政审批与技术规范审查分离,技术审查采取与第三方联合审查机制。
    据介绍,成都高新区将制定《成都高新区关于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决策权力运行。适时启动《成都高新区条例》立法工作,以地方性法规巩固成都高新区创新的体制机制优势,明确成都高新区法律主体地位。
    《要点》还提出,将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实行项目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评价、退出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在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方面,将加强对政府性投资、行政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评估,对扶持政策执行、效益进行动态管理,建立财政资金使用问责制度,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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