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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创新农民增收责任制
来自:大公网四川频道 发布时间:2013-02-27

    记者从四川省委农工委获悉,2013年四川省委1号文件对于切实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着力培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六方面提出了新的内容和部署,并明确了“务求改革取得新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就、农村面貌发生新变化,广大农民生活水平有实实在在的新提升”的要求。

    四川省委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表示,今年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把促进农民增收摆在“三农”工作的核心位置,并确定了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的工作目标。文件从强化增收工作机制、拓宽家庭经营增收渠道、提高务工收入、增加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加快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五个方面对促农增收作了部署,特别强调抓好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各类扶贫工程,加大力度改善农村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条件。
    在文件中有三条新的政策非常关键。第一是实行农民增收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这是强化农民增收工作责任的一项具体安排。据了解,这项措施在全国“三农”工作中都具有创新性,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责任制的具体细则。第二是提高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中农民增收指标权重。第三是对促进农民增收特别是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增收成效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表扬鼓励。
    近年来,四川省多措并举、超常规大力度促农民增收,农民收入一年上一个台阶。据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数据显示,2012年四川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跨上7000元台阶,达到7001.4元,比上年增加872.9元,仅次于增量最多的2011年;增速达14.2%,比全国高0.7个百分点,实现了农民收入“五连快”。其中第一产业增收129.5元,增长5.7%,农业增收150.8元,对第一产业增收的贡献达116.4%,拉动第一产业增收6.7个百分点,农业在第一产业中彰显了巨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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