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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有望设立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
来自:大公网四川频道 发布时间:2015-12-14
    大公网四川频道讯(记者向芸成都14日电)在今日举行的“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表示,明年将在现有改革推进较好的地方建立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和创新。
    “近两年,特别是去年全省深人农村改革推进会以来,农村改革各项工作都在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杨新元表示,四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一方面,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有了新的进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今年底预计完成75%以上,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确权颁证完成16.8%;另一方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全省已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级平台8个,县级平台118个,累计交易额762亿元。
    同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取得重要进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多、土地经营权流转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创新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 此外,推进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取得新的进展,全省共有70个县(市、区)、2个科研院所承担了农村改革试点任务,试点工作覆盖了19个市(州),部分改革事项已形成了初步改革成果。
    “下一步农村改革工作中,要在深入推进各项单项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农村改革综合试验。这几年,农村改革单项试点开展比较多,也取得了一定突破。但是单项试点有一定局限性,农村改革还应当树立系统 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加强政策配套,形成改革合力,集成改革项目,克服分散化、碎片化现象,充分发挥现有改革举措1+1>2的倍增效应。”杨新元表示,明年深化农村改革,将在现有改革推进较好的地方建立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把农村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亟需突破的事项整体纳入试点,赋予综合试验区较大的改革自主权,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和创新。同时,及时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批改革方案,修订一批规范性文件,使已有的改革成功实践转化为制度化结果。
    针对目前四川省土地流转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状,杨新元认为,流转土地的目的主要是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的前提条件是既要农民自愿又要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接收。
    “现阶段不一定是流转率越高越好。土地流转应该与农民工市民化同步,只有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起来,二、三产业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农民有更多机会进城务工,才有条件把土地流转出来。”杨新元说,要把握好土地流转和适度经营的度,不搞大跃进,不搞行政瞎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这样才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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