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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出台12条新政发展楼宇经济
来自:大公网四川频道 发布时间:2014-11-18

成都高新区出台12条新政发展楼宇经济,图为天府软件园

    大公网四川频道讯(记者向芸成都18日电)今日,成都高新区正式对外发布《成都高新区推进“三次创业”利用楼宇资源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从支持楼宇聚集培育主导产业企业、支持围绕主导产业整体经营楼宇、支持楼宇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列出12条优惠政策,利用楼宇资源驱动主导产业聚集发展。
    据悉,楼宇经济是近年来中国城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业内人士认为,成都高新区此举可谓“一石几鸟”,不仅将使区内逾百家楼宇业主和运营管理企业直接获益,而且会对意愿入驻楼宇企业产生强大吸引力,还能提升区内数千万平方米楼宇空间与其主导产业的匹配度,实现向存量要空间、提升产出密度的目标。
    《政策》提出,鼓励打造专业特色楼宇,按入驻率即同一楼宇内主导产业企业数量占比和入驻面积占比情况,可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引进的总部企业和世界500强、各行业国际国内领军企业总部以及楼宇内入驻企业年度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之和达到1亿元的特色楼宇,最高也将给予500万元的补贴。
    同时,围绕主导产业鼓励楼宇招大引强和开展定向招商推介活动也是《政策》中的重点举措。其中,楼宇整栋、整层出售给单一主导产业企业,对同一楼宇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对新引进的企业总部,按照亚太区及以上、大中华区和中西部等级,认定后将分别一次性补贴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而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企业参与或自行开展符合成都高新区产业定位、楼宇经济发展要求的相关招商推介活动,也将获得单次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40%或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针对散售楼宇较多、中小业主租赁难的情况,《政策》鼓励中介机构、社会资本整合、收购散售楼宇整体运营,探索楼宇经营新模式,对购买新建楼宇并整体经营或社会资本收购散售楼宇统一经营的,对同一楼宇分别最高补贴200万元、500万元。
    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政策》鼓励楼宇对拓展创新增值服务,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自愿在楼宇中设立楼宇经济综合服务站,且配合开展招商、联络、统计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的,每年最高可补贴30万元;对主导产业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建立楼宇经济公共服务平台且开展经认定的专项工作的,可给予单项活动最高50 万元专项补贴。
    据悉,截至今年9月底,成都高新区已建成投运楼宇项目127个、385栋,总建筑面积2032.7万平方米。据测算,预计未来三年(2015-2017),成都高新区新建成投运楼宇总面积将达1371.6万平方米;至2017年底,成都高新区建成投运楼宇总建筑面积将达3404.3万平方米,成为区域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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