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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地震救灾资金未发现重大违法行为
来自:大公网四川频道 发布时间:2013-07-26
    大公网成都24日电(记者甘球 实习记者王跃璇)7月24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四川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内容。
    报告中显示,一年来,审计厅共审计(调查)单位130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83.23亿元,审计后增加财政收入15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经济案件线索22件,截至目前,已查办12件,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提出的审计整改建议被采纳325条。
    审计部门专门针对4.20芦山强烈地震后来自各方面、各渠道的救灾资金和重要、大件、大宗救灾物资进行跟踪监督。截至5月31日,累计跟踪审计抗震救灾资金32亿元,共检查各类单位1047个,延伸调查乡镇237个、村组549个及受灾家庭1979户。报告显示,截至目前,跟踪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正在对13个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抢险资金开展清算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安全完整。同时,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已经启动。
     同时,经审计发现,相关部门、单位的会议经费管理不规范,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等问题。其中,17个单位的140个会议存在超定额标准列支问题,占抽查总数的22.65%,共超支290万元。16个单位的347个会议的支出报账手续不符合规定,其中无会议通知的有178个。7个单位虚列会议费、超范围支出196万元。
    在“三公”经费管理上存在公务接待的预算管理、接待标准等制度不健全,核算不准确,控制不严格等问题。如3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出国费用17.29万元;3个单位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专业技术用车4辆,购置支出156万元等。
    另外,少数单位仍然存在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如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等4个单位套取资金、公款私存等共计1005万元;建设岗位培训中心等6个单位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或变相发放补助、实物等561万元;教育厅技术装备处等4个单位未经批准收取政府采购中标供货商检测费、培训费等1040万元;民政厅等5个单位的个别处室和人员在所属机构报销费用、领取报酬或拖欠企业代垫费用289万元。
    四川省审计厅副厅长陶志伟表示,今年的审计报告信息量大,披露力度大,但这不代表现在存在的问题更多,而是近年来政务公开更加全面,披露程度也更高,这将会成为未来审计报告的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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