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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学校或将禁分设重点班 划学区要征求社会意见
来自: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07-01

    我省将举行《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

    省法制办、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公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已起草完毕,草案将于7月上旬向社会公开进行立法听证会。

    严禁设重点校、重点班

    依据草案规定,适龄学生就近入学,公办学校被禁止跨学区组织招生。《草案》同时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辖区内的教育资源,不得将学校分办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小学、初中不设重点班的具体实施标准,还有可能在《草案》调整时细化。

    划学区需征求社会意见

    何女士的女儿今年上小学四年级,她最关心的是“小升初”时能否就近入名校,“有些好学校,只有一条街的孩子可以上,我们感觉很不公平,划分教学区域的时候,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听取家长的意见。”何女士说。

    《草案》规定,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和调整学校就近招生的施教区范围和规模时,需向社会公布,在确定和调整的过程中,需广泛听取意见。如果该草案获得通过并实施,学生家长的意见或将成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学区的依据之一。华西都市报记者 崔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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